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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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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3 10:3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50人,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招生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医学实验技术、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 预防医学 - 公共卫生学院
  •                     
                   
                            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医学实验技术 - 基础医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功能材料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物理学 - 物理学院
  •                     
                   
                            环境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生物技术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药学 - 药学院
  •                     
                   
                            信息安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创新和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能代表其在所报专业领域确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的文科生(上海、浙江考生符合此条均可报考)。
    按第3条报名条件报名的考生限报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具体科目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学生本人以真实诚信为原则,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在招生类型中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填报学校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每人限报1个专业),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考生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向我校提供考生个人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需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向我校寄送,一份材料仅对应一位考生。
    报名时间为3月17日至31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初审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核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认定考生是否具备报名条件并从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
    (2)入围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测试有关事宜将于5月上旬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3.测试
    (1)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测试报到手续。
    (2)测试安排
    测试形式:分专业面试
    时间:6月10日—11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所报专业领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入围资格名单确定
    (1)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专业确定考生入围资格。
    (2)入围资格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5.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对应的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学校即予以录取。对于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理科学生或者高考单科成绩满分的理科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
    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
    注:
    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②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实际高考成绩需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工作机制
    1.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材料初审和测试工作,学校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外国语大学“培育思想素质过硬、中外人文底蕴深厚、跨文化沟通和专业能力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多语种+’卓越国际化人才”的育人目标,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成绩优秀、具有语言文学方面特长和外语学习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以下竞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之一: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外教社杯”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大赛(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主办)、“外研社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大赛(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等主办)、“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国日报社主办)、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课堂内外杂志社主办)。
    2.高中阶段获得以下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之一:上海市高中英语竞赛(上海海文音像出版社等主办)、上海市中学生科普英语竞赛(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翻译委员会等主办)、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中文自修杂志社等主办)。
    3.在高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一模考试中,外语单科成绩均在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排名前2%以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文理兼收(含不分文理的综合改革)。招生专业包括外语类和复合型两大类,我校外语类专业实行双外语教学模式,复合型专业实行“专业+英语”的教学模式,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外语类
    波斯语
    2
    印地语
    2
    印度尼西亚语
    2
    泰语
    2
    希腊语
    2
    英语(教育)
    4
    俄语
    4
    阿拉伯语
    4
    日语
    4
    朝鲜语
    4
    复合型
    汉语国际教育
    4
    国际政治
    4
    政治学与行政学
    4
    教育技术学
    4
    广告学
    4
    广播电视学
    4
    网络与新媒体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公共关系学
    4
    法学
    9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17年3月31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填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签字并由中学盖章后上传至系统。
    ⑴填报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高中各学期期末考试与各次高考模拟考试的成绩与年级排名、外语单科各次考试年级排名(名次/总人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高中阶段获奖情况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
    ⑵填报专业志愿: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8个专业填报,其中外语类专业最多填4个、复合型专业最多填4个;
    非英语语种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专业:俄语考生可填报俄语专业,法语考生可填报阿拉伯语专业,日语考生可填报日语专业,有厚实英语基础(须完整修读高中英语课程,并由所在中学出具修读证明和成绩单)的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考生还可填报汉语国际教育、法学、国际政治、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此类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考生填报专业时,应严格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条款(链接),不填相关限报专业;
    上海、浙江考生应严格对照我校在该省(市)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与自己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
    ⑶撰写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理想信念、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
    2.撰写外语申请作文:考生需结合个人实际,围绕对上外和报考专业的理解,撰写一篇500词左右的外语申请作文(下载打印作文纸.pdf,用黑色水笔手写),并上传至系统。
    3.提供证明与推荐材料:考生在语言文学方面的特长须提供并上传相应材料,其他学科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也须提供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⑴按竞赛条件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并上传高中阶段参加竞赛的相应等级获奖证书。
    ⑵按外语成绩条件报名的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推荐。考生在报名系统的推荐人一栏中点击“添加推荐中学”,填写推荐人及联系邮箱,推荐人必须是校长、教导主任或年级组长。推荐人收到电子邮件后在线填写推荐表并下载打印,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至系统,原件交考生装订进报名材料。推荐人须从学生的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方面说明推荐理由,并如实写明高三全年级总人数、同科类学生人数、以及考生外语成绩排名位置。
    4.报名材料要求:考生报名材料(含申请、推荐、证明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报名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抄袭现象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选拔认定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邮寄书面材料:网上报名与邮寄书面材料缺一不可,且以两者信息一致的书面材料为准,所有书面材料均使用A4纸,无需另加封面,按自主招生申请表(1-6页)、中学推荐表(系统生成格式)、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由中学核实并盖章)、外语申请作文的顺序装订成册,于2017年3月31日前寄出(建议使用EMS),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报名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对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试点省市考生还将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好中选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选拔测试:初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日期为2017年6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考点设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测试科目为外语笔试(含听力,满分200分)、外语口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思维、学习潜质和综合素质。参加测试的考生于5月11日—20日在上外缴费平台缴付报名考试费90元/人(收费目录:沪财预[2016]44号,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并于6月1日—10日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3.资格认定:学校依据考生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排名(不分科类或选考科目),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拟录取专业和录取优惠政策,入选资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倍,宁缺毋滥。入选名单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公示。
    4.优惠政策:我校根据入选考生的测试总成绩,分别给予以下优惠政策之一:
    A档:入选考生中成绩排名在前40%(含)者,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下同),我校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B档:其余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以下要求,我校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江苏省考生达到该省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0分(含);上海市考生达到该市自主招生控制线上15分(含);浙江省考生达到该省第一段分数线上20分(含);其余省份考生达到我校在该省同科类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且不低于该省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参考我校提前批投档线)。
    5.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高考投档成绩符合公示的录取优惠政策(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等级还须达到BB及以上),且高考外语口试成绩合格(省级招办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于7月下旬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管理与监督机制
    1.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实施,择优录取。
    2.学校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选聘工作人员,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
    3.学校加强初审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考生报名材料初审由专家组进行多轮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分组和考生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4.学校加强信息公开,自主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
    5.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6.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六、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3月31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3月31日 (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
    3.初审结果查询、初审通过名单公示时间:4月30日—5月10日
    4.网上缴费时间:5月11日—20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选拔测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日—10日
    6.选拔测试时间:6月11日(无需提前一天报到)。
    7.测试结果查询、入选资格名单公示时间:6月22日—30日
    七、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八、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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